东陵油库家属楼区域(以下代称“本地块”)属于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以北、辽宁省动物防疫应急中心以东区域,面积约5724m2,东陵油库家属楼区域在1964年之前为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试验田;1965年至70年代初因富产黄砂和卵石,挖沙取土成为沙坑;至70年代末期有不知来源的外来填土回填沙坑;1994年原6801油库在用此区域建成1座职工家属楼、1座锅炉房和1座办公楼;2017年至2020年,家属楼、锅炉房和办公楼陆续拆除。
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2021年11月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委托沈阳中天星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此地块调查工作。2021年11月22日~12月4日,在本地块进行初步摸底采样,检测分析结果显示土壤中重金属镍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2021年12月4日~12月28日,进一步详细采样,检测结果仍表明土壤中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点位超第一类用地管制值。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7月7日进行土壤补充采样,补充检测结果表明。以上检测采样,明确地块的污染指标为土壤中镍,同时明确污染边界范围。
本次调查结果主要结果如下:
(1)本次调查于家属楼区域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分析土壤样品82个(不包括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个基本指标和特征污染因子。土壤中镍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指标均达标。16个点位中,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点位11个,34个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0个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地下水中除锰含量较高外,其余检测指标的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限值,石油类的测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标准。
(2)北侧边界外共布设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分析土壤样品96(不包括平行样),目的是确定镍的污染范围。其中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点位2个,6个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出现超第一类用地管制值的情况。
(3)壤中镍污染方量(自然方)为31185m3,最大污染深度9.0m,0~0.5m表层土壤中镍超标面积最大,约4587m2。
(4)综上所述,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应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