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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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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现对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为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郎士屯社区,法人代表胡延国。项目总投资145427.55万元,占地面积115000m2,主要建设4×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35MW汽轮发电机组、4×62.66t/h余热锅炉和容积为43740m3垃圾储坑、卸料平台,以及压缩空气系统、锅炉给水处理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辅助设施,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年处理生活垃圾110万吨,年发电量为3.715×108kWh。

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沈阳市大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7]0017号),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沈阳市大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沈环沈北验字[2020]0002号)。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理情况

2.1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HF、CO、SO2、NOx等)、重金属(Hg、Pb、Cd 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污染物等)等几大类。二是垃圾卸料、在垃圾池内堆放中散发的恶臭气体。三是飞灰稳定固化车间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①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喷雾脱酸塔(半干法)+消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方法净化进行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经过一根8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卸料大厅设有空气幕帘,定期喷洒除臭液;垃圾储坑内臭气将其抽排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渗沥液收集池易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经除臭风机和管道排入垃圾储坑内,再通过垃圾储坑的排风和除臭装置去除臭味气体;焚烧炉故障、检修时臭气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后,通过主厂房顶的排气筒排放。

③石灰仓、活性炭仓和飞灰固化贮仓均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不设置排气筒,进仓时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过滤装置过滤后通过车间门窗或排风扇等扩散到大气环境。

2.2废水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厌氧+A/O+超滤+化学软化+RO+DTRO”,设计规模1400m3/d,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循环水补充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及卸料平台等冲洗水,反渗透浓缩水回用于飞灰固化用水及石灰浆液制备,不外排。

职工生活、淋浴用水、食堂用水、实验室化验用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外市政污水管网,进道义污水处理厂处理。

2.3噪声

噪声主要为焚烧炉、余热锅炉、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冷却塔、污水处理站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2.4固废

生活垃圾、废水处理化学软化工序产生沉渣和渗滤液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进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炉渣由沈阳厦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废活性碳、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除尘器滤袋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送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焚烧炉产生的飞灰,经螯合剂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浸出毒性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运至大辛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5环境风险

    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在沈北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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